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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站 信息公开指南
发布时间:2013年12月09日     作者:p站 办公室     点击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高等p站 信息公开办法》,p站 信息公开,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的原则,在不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全稳定的前提下,公开p站 相关信息。

为了做好p站 信息公开工作,提高p站 工作的透明度,本院编制了《p站 信息公开指南》,需要获得本院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或其他组织和个人请阅读本《指南》。

一. 主动公开

(一) 公开范围

本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,请参阅本院编制的《p站 信息公开目录》。

(二) 公开形式

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院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开:

1.通过p站 官方网站面向师生、员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,网址://pzhango.org/

2.通过p站 校内OA网站对p站 内部教职员工公开,网址为:www.tjoa.ustb

p站 还将根据需要通过校报、信息公告栏、广播、年鉴、简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。

(三) 信息公开受理部门

1.申请公开p站 层面的信息,由p站 办公室统一受理,统一答复;

2.申请公开p站 各单位的部门信息,由各单位受理和答复。

二.提出申请

申请人须全面、如实填写《p站 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可以到本院p站 办公室领取,也可以在p站 “信息公开”专栏下载电子版。申请途径包括以下几种:

(一)通过电子邮件申请。申请人可下载并填写《申请表》,填写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站 信箱(邮件标题中应含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否则不予受理);受理信箱:

[email protected]

(二)通过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《申请表》的,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,否则不予受理;

(三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院p站 办公室申领并填写《申请表》,当场提出申请;

(四)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p站 提交书面申请。

(五)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。

三.申请受理

(一)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(二)不属于公开范围的、该信息不存在的或不属于p站 职责范围内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
(三)如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但是能做区分处理的,向申请人提供可公开的信息内容并说明理由;

(四)如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不可公开信息,则向申请人说明原因,该信息不予公开。

四.公开时限

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,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
五.举报

本院教职员工、学生或其他社会团体及个人,若发现p站 各部门有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p站 办公室举报。

举报电话:22410800

举报信箱: [email protected]

地址:p站 办公室

邮编:301830